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3日(星期日)至4月5日(星期二)放假,共3天。
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上课,原安排在4月4日(第7周星期一)的课调至4月2日(星期六)。
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严格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值班,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文明过节提醒,做好防火防盗、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、祥和的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
校长办公室
2022年3月21日